私户收款被罚300万!个人账户超过这个数严查!

私户收款超过数额,被罚300万!


无锡一公司两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但经查后发现,第一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第二年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合计5509768.9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合计439662.71元。


同时,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2024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一定引以为鉴!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容易被查?


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超过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是大额交易会被严查。包括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公户转账超过200万,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将会被重点监督。


二是可疑交易会被严查。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规模很小的企业,却经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分批转出集中转入。


还有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地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跟业务无关的个人转账;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动,且有很大额的资金活动。


不仅仅如此,2020年央行又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

微信支付宝收款,也要警惕风险


有些老板们又开始动歪心思了,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


只能说,你想多了,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并且,用微信支付宝收款,还易招致4大风险:


增值税的风险。无法作为进项抵扣,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通过微信收取货款容易与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能及时申报增值税,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且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对于初创公司来说,财务问题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如果因为记账报税失误而导致罚款或不良记录,这对公司来说损失巨大。所以,企业更应当重视。猪八戒网作为综合型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可以为各位老板提供记账报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