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合集!
政策变动频繁,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新的调整。如果我们能够提前掌握政策的变化趋势,就能在商业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也能在签订合同时更加从容不迫,从而更有效地规划业务的发展方向和规模。
格小度整理了一些2024年依然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政策要点:
2、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
1、政策要点:
2、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1、政策要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综合税负率5%),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1、政策要点: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2、政策文件: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第5条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1、政策要点:
2023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2、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